
7月17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的公告。
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征消費稅。
另外,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上述品類稅率將調整為4%。
自2027年4月1日起,光伏電池按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根據公告,納稅人生產、委托加工享受上述減免稅政策的電池產品,應當符合該產品的國家標準。對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不得享受上述減免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