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歐盟對蘋果處以18億歐元(約合140億元人民幣)的罰款,指控其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對競爭對手不公平。蘋果對此進行了回應,稱這一決定是“諷刺性的”,并表示將上訴。
歐盟對蘋果處以巨額罰款,主要是因為蘋果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其主導地位,違反了歐盟的反壟斷規定。
按照歐盟監管機構的說法,蘋果在其應用商店中實施了一項“反引導條款”,阻止應用開發者在其應用商店之外向用戶提供有關替代和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的信息。這一行為被認為是對競爭對手的不公平限制,剝奪了用戶自由選擇的權利,同時也可能導致用戶為音樂流媒體訂閱支付更高的價格。
據悉,這一罰款源于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平臺Spotify于2019年對蘋果提出的投訴。Spotify指控蘋果App Store的規則“故意限制選擇、扼殺創新,并以犧牲用戶體驗為代價”,指責蘋果作為“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故意讓其他應用程序開發商處于不利地位。
隨后,歐盟對蘋果的應用商店展開了長達一年的反壟斷調查,并最終確認了蘋果的違規行為。
根據歐盟的反壟斷規則,此次罰款金額達到了18.4億歐元(約合20億美元),是歐盟對科技公司開出的巨額罰單之一。
對于巨額罰單,蘋果表示將上訴,同時聲稱歐盟監管機構未能提供任何可信的消費者利益受損的證據,且其忽視了蓬勃發展的競爭市場。
蘋果公司在其官網發布的一篇聲明中稱,總部位于瑞典斯德哥爾摩的Spotify公司是這一決定的主要擁護者,同時也是最大受益方。Spotify擁有全球最大的音樂流媒體app,并在調查期間與歐盟委員會進行了至少65次會面。Spotify 目前在歐洲音樂流媒體市場上占據了56%的份額,超過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兩倍以上,而從未就幫助其成為全球知名品牌所獲得的服務向Apple支付過任何費用。
蘋果還表示,Spotify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App Store,以及Spotify用以構建、更新,并與全球Apple用戶分享其app的各種工具和技術。
據蘋果給出的一些信息,過去數年里,歐盟委員會和Spotify進行了超過65次會面,并三次試圖對Apple提出指控。蘋果指出,其上訴的依據在于:一是沒有證據表明消費者利益受損;二是沒有證據表明存在反競爭行為。
蘋果甚至發文表示,現實是歐盟消費者擁有比以往更多的選擇。諷刺的是,今天公布的決定以競爭之名,鞏固了一家成功歐洲企業在數字音樂市場的領跑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