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15日,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下屬的公共安全與國土安全局正式發布編號為DA 26-588的官方公告,宣布將"玩具無人機"(Toy Drones)以及包含外國制造零部件的玩具無人機,從具有嚴厲制裁性質的"受控設備清單"(Covered List)中移除。這意味著,符合嚴苛標準的中國產玩具無人機新型號將被允許進口美國。

政策背景
此前在2025年12月22日,FCC曾基于國家安全跨部門機構的裁定,將所有在外國生產的無人機系統(UAS)及其關鍵部件全數納入受控清單,禁止大疆(DJI)、道通智能(Autel Robotics)等中國廠商的新款無人機及核心零部件進入美國市場。
此次政策調整源于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War)于6月12日作出的一項新裁定。該評估認為,部分結構簡單、風險較低的玩具無人機不具備傳統無人機的關鍵能力,因此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FCC據此將這類設備從受控清單中移除。
12條嚴苛紅線:什么才算"玩具無人機"
為了清晰界定何為不具備風險的"玩具",FCC在公告中劃定了極其苛刻的技術參數與功能紅線,要求設備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重量與動力:最大起飛重量不得超過150克,且設備不得配備無刷電機。
- 飛行性能:最長飛行時間被嚴格限制在10分鐘以內,最大水平飛行速度不得超過10米/秒,最大持續飛行高度必須在300英尺(約91米)及以下。
- 導航能力:禁止配備GPS、GNSS或同等定位系統,這意味著設備不能擁有自動返航、航點飛行或目標追蹤等任何智能化導航功能。
- 通信與聯網:禁止具備任何網絡連接能力,包括無法連接互聯網、移動應用程序、蜂窩網絡或Wi-Fi;遙控操作只能被限制在100米以內的視距范圍內,且只能使用2.4 GHz或5.8 GHz頻段的專用射頻鏈路,無線電頻率和WiFi信道不可被修改或編程。
- 傳感與拍攝:嚴禁搭載任何成像或感知模塊,包括照片與視頻攝像頭、麥克風、實時視頻流、機載錄像設備,或任何能夠用于監視與數據收集的傳感器。
- 載荷與擴展:禁止預留任何模塊化有效載荷接口,包括空投釋放裝置、探照燈、頻閃燈、微型第一人稱視角(FPV)相機以及保護籠等外接配件。
- 商業定位:該設備必須在商業營銷中明確標注為僅供娛樂使用的"玩具"。
關鍵排除條款,部分中國實體仍被死死擋在門外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看似放寬限制的豁免政策,設置了極具針對性的兜底排斥條款。公告明確規定,即使一架無人機完全符合上述所有關于"玩具"的嚴苛參數,但只要它是由《202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FY2025 NDAA)第1709條所認定的實體生產,就絕對無法享受任何豁免待遇。
這意味著,部分早已被美方列入特定監管或制裁視野的中國無人機制造商——如大疆、道通智能等——哪怕僅僅生產最基礎的純機械遙控小玩具,也依然被擋在美國市場的大門之外。
其他相關動態
在無人機政策調整的同時,FCC上月還宣布,將繼續向中國無人機和消費類路由器提供關鍵軟件更新,至少延長至2028年底。此外,該機構仍在考慮對來自特定中國廠商的設備實施進一步進口禁令,并擬定禁止與被視為國家安全威脅的中國電信公司之間的互聯方案,可能包括禁止中國公司在美國擁有數據中心。
局部豁免,專業與消費級限制紋絲未動
此次政策調整屬于局部豁免,專業級、消費級航拍無人機相關限制并未取消。只要無人機帶有拍攝、遠程互聯、長續航、GPS導航等屬性,依舊無法進入美國市場。行業主流航拍機型所面臨的貿易限制沒有任何松動。FCC此舉反映出美方監管體系試圖在純粹的低端娛樂設備與具備實際作業能力的無人機之間劃定一條絕對的物理界限,其技術審查的顆粒度正變得空前細致。